关于建立消防档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1年06月16日  浏览量:1973
院属京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消防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请按照《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印发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参照《海淀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示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档案。
请于6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院保卫处。
联系人:孟 波 电话: 82105719
地址: 旧主楼325
电子邮件:bwc@caas.net.cn
附件:1、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印发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海淀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示例
中国农业科学院保卫处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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