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年01月10日  浏览量:70

院属京区各单位:
        2012年“春节”将至,为确保我院在“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工作,要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做到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责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确保本单位“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各单位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职工要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制度,特别是要教育职工在节日期间要遵守北京市《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外出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广大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杜绝违规违法行为,自觉主动地做好防盗、防火、防人身伤亡事故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使广大职工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认真排查、整改不安全隐患
        按照“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目标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排除整改隐患。“春节”、“两会”前,各单位要组织安全大检查,要重点检查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水、电、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重点要害部位、危化品、放射物品、微生物菌毒种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设施器材、技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等方面的情况;地下空间、出租房屋、员工宿舍、施工工地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情况;机动车辆的安全状况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则当场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研究办法落实经费、责任到人、限期尽快解决,并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春节”前,院保卫处要组织人员对院属京区各单位“春节”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有建设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指定专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人身伤亡事故。
        四、深入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节日氛围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准确掌握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五、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易燃物的清理工作
        “春节”前,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可燃物清理工作。以地下空间、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品使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组织清理可燃物、加强可燃物品的保管、加强值班巡逻力度。各单位要组织对房前屋后荒草、落叶、堆积物、垃圾,楼道堆放的杂物,办公室内堆放的废旧纸张等进行拉网式清理,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物要用阻燃材料围挡或遮挡,从源头上消灭滋生火灾的土壤,改善消防环境。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绿地草坪适时喷水增湿,尽可能降低可燃性,必要时可用不燃材料防护。
        六、加强值班巡逻,完善应急预案
        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好领导带班和值班巡逻,带班、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各单位要制定“春节”期间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突发情况反应迅速、指挥得力、报告及时、处置得当。
        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19日前,将“春节”带班、值班表交院保卫处。


                     中国农业科学院保卫处
                            2012年1月9日